同性伴侶的婚姻自由如何受到保障?釋字748號案例回顧

釋字748號從婚姻自由與平等權出發,改變了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;具體登記與跨境問題仍須核對現行規定。

適用地區: 台灣

討論伴侶的法律安排,不能只問能否結婚,還需要辨識正在處理的是身分、財產、子女或跨境程序中的哪一個問題。

適用地區:台灣。裁判:釋字第748號。公布日期:2017 年 5 月 24 日。

案件與裁判重點

本案審查當時民法婚姻規定未使同性二人成立具有親密性、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。大法官認為這個排除範圍違反婚姻自由與平等權保障,要求相關機關完成法律修正或制定,並規定逾期未完成時的處理方式。

適用邊界

本文回顧的是2017年的憲法判斷,不是沿用當時尚未完成立法時的登記教學。今天的結婚登記、外國文件、親子與財產安排,需另按現行法制及當事人情況查明,不能從婚姻平等直接推定每個跨境問題已有相同答案。

諮詢前可以整理什麼

  • 先列出雙方目前的國籍、居住地及既有婚姻登記狀況,不公開證件號碼。
  • 整理希望處理的是結婚、財產安排、親子事項或文件承認。
  • 列出已向戶政或其他機關查詢的問題與書面回覆。

可以詢問律師的問題

  1. 我的問題是基本身分資格,還是某份文件及程序要求?
  2. 如果涉及外國登記,哪些事項需分別核對兩地法律?
  3. 共同生活中的財產與照顧安排,是否還需要另外作成文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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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來源

來源核對日期:2026 年 10 月 19 日。本文為公開裁判閱讀筆記,不是對個案的法律意見;現行法制、後續裁判、請求與期限,仍須依具體事實另行核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