绩效排名末位就能被辞退吗?指导案例18号解读
考核排在最后,与法律上的不能胜任工作不是同一件事。通过指导案例18号,整理解除通知与考核材料的重点。
“末位”是一个相对排名,即使每个人完成了工作,也总有人排在最后。它是否足以解除劳动合同,需要另外判断。
适用地区:中国大陆。案例标识: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8号。
案件与裁判要点
指导案例18号涉及用人单位以等级考核末位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。法院指出,等级末位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,不能仅凭这一点认定具备单方解除的法定条件,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余额。
这则案例能说明什么,不能说明什么
这不意味着所有低绩效解除都违法,也不意味着劳动者自动获得某个固定金额。解除依据、岗位要求、考核事实、培训或调岗情况以及通知程序,需要分别核对。本文回顾该案例,不替代对现行劳动规则和具体时效的审查。
咨询前可整理的材料
- 保存劳动合同、岗位职责、历次考核、奖惩及目标调整记录。
- 记录培训、调岗、面谈和解除通知的实际日期。
- 只保留自己有权持有的资料,不为取证复制无关客户或同事的隐私。
可以带给律师的问题
- 通知书写明的解除理由,和公司现在提出的理由是否一致?
- 评分依据和工作要求是否清楚,是否只有相对排名?
- 我希望继续履行还是处理补偿争议,应尽快核对哪些程序和期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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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来源
来源核对日期:2026 年 10 月 19 日。本文是公开裁判阅读笔记,不是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;现行规则、后续裁判、请求与期限须结合具体事实另行核对。